- 索 引 号:QZ05112-2500-2023-00003
- 发布机构:米乐体育 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2
- 标题:米乐体育 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同意米乐体育 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优化调整旅游拥军公交线路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23-01-12
你公司呈送的《米乐体育
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优化旅游拥军公交线路的请示》(石公交〔2022〕55号)收悉。为响应市政府“游在石狮”主题,大力发展石狮的旅游配套项目,充分开发十里黄金海岸的旅游资源,在原有线路基础上经多月的班次调整试行,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优化调整旅游拥军公交线路
起讫点:服装城公交站-永宁公交站,途经石龙路、镇中路、宝岛路,濠江路,东港路,峡谷旅游路、石永二路、红塔湾旅游路,全里程约26公里,日间20-25分钟/班,增加夜间4个班次,夜间60分钟/班。投入车辆11台车辆,日运行9台。
日间:服装城公交站发班:首7:00,末18:00。
永宁公交站发班:首7:00,末18:10。
夜间:服装城公交站发班:18:30、19:30
永宁公交站发班:19:30、20:30
二、其他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你公司必须按照批复的线路、站点、时间、车辆数量和服务规范运营。新增、变更、暂停、终止线路运营的,应当向我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公交票价应按照市物价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三)接文后,请你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线路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对驾驶从业人员的考核,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米乐体育
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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