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2-2500-2023-00009
- 发布机构:米乐体育 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30
- 标题:米乐体育 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米乐体育 财政局关于印发米乐体育 公交运营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交规〔2023〕1号
- 发布日期:2023-02-10
《米乐体育
公交运营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米乐体育
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米乐体育
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
米乐体育
公交运营补助资金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交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一、补助资金的范围、条件和标准
(一)市财政给予市公交企业每台公交车5万元/年的运营包干补助(含各类政策性减免车费、公交IC卡刷卡优惠、取消夏季空调费、车身公益广告制作费用等)。申请运营补助的公交车年度运营里程应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因车辆报废、更新、新增等造成实际运营时间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运营时间按月折算运营里程,月均运营里程应不低于2500公里(含2500公里),相应公交车辆补助按月折算(5万元÷12个月×实际运营月数)。
(二)为提升公交行业运营效益和管理效率,保障政府对公交行业财政投入、设施建设等各项政策有效落实,促进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对公交服务实行绩效考核(百分制)。市公交企业年度考核得分≥90分的,按年度公交运营补助总额予以补助;70分≤年度考核得分<90分的,每下降1分(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扣减年度公交运营补助总额1%;年度考核得分<70分的,不给予运营补助。
二、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
(一)市公交企业应于每年5月1日前按规定填报上年度《公交运营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2),向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提交补助申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一式三份。
(二)自收到市公交企业提交的补助申请后,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公交企业报送的公交运营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审计。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根据审核、审计结果对补助对象和金额等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向市财政局提出公交运营补助意见,由市财政局按规定办理补助资金拨付。补助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公交企业应建立健全运营补助管理制度和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企业新增及更换公交车信息、所属公交车数量及行驶里程等基础数据。公交车辆运营里程数据以省城市公交智能管理与服务平台自动记录的里程或趟次为准,企业电子系统数据或原始台账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二)经查实公交企业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并追回上年度补助资金,取消下年度补助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三)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根据公交服务实际情况,制定米乐体育
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
(四)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公交运营补助和委托第三方中介监审机构等费用纳入部门预算,报市财政局审核后纳入市财政预算草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人大审议。
(五)市公交企业应增强自身“造血”功能,鼓励公交电子站牌运营,车身商业广告,在确保公交枢纽站、首末站交通功能的基础上综合开发利用,增加收入,实现公交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六)公交临时站牌由米乐体育
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统一建设、管理和养护;公交线路图由米乐体育
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统一更新、张贴。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月13日,2022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参照执行。本规定由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本规定可根据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完善。
附件:1.公交运营补助申请表
2.申报企业承诺书
附件1
公交运营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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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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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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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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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在我市注册的公交企业申请上年度公交运营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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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 标准 |
1.按照每台公交车5万元/年的运营包干补助; 2.申请运营补助的公交车年度运营里程应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因车辆报废、更新、新增等造成实际运营时间不足一年的,以实际运营时间按月折算运营里程,月均运营里程应不低于2500公里(含2500公里),相应公交车辆补助按月折算(5万元÷12×实际运营月数); 3.上年度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得分≥90分的,按年度公交运营补助总额予以补助;70分≤年度考核得分<90分的,每下降1分(不足1分的按1分计算)扣减年度公交运营补助总额1%;年度考核得分<70分的,不给予运营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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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公交车数(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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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服务质量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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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拨付补助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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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资料 (在 □打“√”) |
1.公交企业运营数据明细表;□ 2.公交企业智能调度系统导出的月度统计及年度汇总原始记录台帐;□ 3.公交车辆报废证明复印件或新增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申报企业承诺书。□ 5.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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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意见: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年 月 日 |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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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车牌号码 |
变更情况 |
变更日期 |
运营月数 |
运营里程 |
申请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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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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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法定代表人:
填表说明:
1.本表中的“变更情况”按照车辆实际情况填写“新增”、“报废”、“无变更”、
“过户转入”、“过户转出”;
2.本表中的“变更日期”是指车辆报废回收登记日期或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
的登记日期(或过户变更日期);
3.本表中的“运营月数”含“变更日期”的所在月份;
4.本表中的“运营里程”统计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申请人应保证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和合法;
6.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盖章确认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
致;
7.提交的证件、材料复印件应使用A4纸复印。
附件2
申报企业承诺书
兹郑重承诺:
本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未被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或“黑名单”管理。本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并对申请表和所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意承担如下责任:
(一)取消本企业公交运营补助申报资格,退回已兑现的补助资金。
(二)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规定“企业骗取财政资金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及其他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企业(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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