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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QZ05114-0600-2024-00030
    • 发布机构:米乐体育 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0
    • 标题:米乐体育 商务局关于印发《米乐体育 关于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商务电商〔2024〕8号
    • 发布日期:2024-12-13
    米乐体育 商务局关于印发《米乐体育 关于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4-12-13 10: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米乐体育 关于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2024年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米乐体育 商务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米乐体育 关于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支持企业持续提质创新,促进电商产业规模、贡献双跃升,结合石狮电商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发展电商总部经济。为促进贸工联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对在石狮设立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且实际运行1年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培育品牌电商企业。深入实施质量与品牌发展战略,不断增强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对培育自有品牌的电商企业,实行以下扶持奖励。①网络销售额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按申报主体网络销售额排序,择优对前五名予以支持,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网络销售额1亿元(含)以上,按申报主体网络销售额排序,择优对前五名予以支持,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②实行年度增长奖励,对符合本条第一项且较上年度网络销售额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申报主体网络销售额排序,择优对前五名予以支持,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三、打造电商标杆品牌。推动传统电商、主播达人等品牌化转型,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知名度、附加值高的“狮城”品牌与达人IP。对入围第三方电商平台年度销售单品类全国排行榜TOP10(前十)的店铺,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四、鼓励创建共享平台。发挥石狮源头产业带优势,支持国有企业、园区基地、龙头企业等打造一站式直播网红选品中心、共享直播间聚集各大平台、达人主播落地石狮,营造直播行业人才“一部手机石狮带货”的新模式。对当年度选品中心、直播间建设装修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含)以上,按其装修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提升电商创业氛围。鼓励行业协会、电商园区开展电商领军人物评选、主播大赛、网商大会等电商活动,进一步提升电商人才素养。对事先报备市商务局同意的,活动参与人数达200人的,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主体每年补助次数不超过2次,从上级资金统筹安排。

      六、构建电商合规生态。深化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为电商合规经营提供知识产权、税务、法律、数据等专业服务型企业协同发展,对当年度服务石狮电商企业30家以上、电商专业服务业务收入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从上级资金统筹安排。

      七、激励盘活国有楼宇。从政策实施起,对租赁国有资产(不含保税区)的电商企业,上年度网络销售额2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且实际租赁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实际租赁面积25%的租金减免;上年度网络销售额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实际租赁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实际租赁面积35%的租金减免;上年度网络销售额1亿元及以上且实际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实际租赁面积45%的租金减免。出租方可以根据情况对上述企业在使用租赁店铺所在市场闲置户外广告位等方面给予优惠。

      八、提升跨境公共服务。充分拓展全省首创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带动效应,鼓励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进行业协会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运营米乐体育 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丰富完善跨境综合服务水平,组织各类跨境电商活动,引导辖区传统外贸、生产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进一步优化壮大石狮跨境电商产业生态。每年度预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年。

      九、丰富出海服务生态。对接受石狮跨境电商企业委托,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提供店铺陪跑、代运营、投流、报关、海外仓等运营成长服务,年度服务企业数超过10家且服务合同总金额超200万元的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给予单个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十、拓展数字营销渠道。对通过与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开展数字营销、网络推广等方式积极开拓市场,并且至少连续开展2年(含)以上的企业,按年度服务费的5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单个企业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只可享受一次该补贴。

      十一、实施附则

      (一)本政策措施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统计局负责解释。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同一项目在政策年限内多个政策重复的按最高奖励,上下级同一项奖励不叠加。所有申领奖励的企业均需纳统入库,积极为石狮电商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三)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按最新规定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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