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2-0600-2024-00052
- 发布机构:米乐体育 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0
- 标题:米乐体育 农业农村局 米乐体育 财政局关于印发《米乐体育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农规〔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10-10
各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强化农业科技公益性服务,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米乐体育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请抓好贯彻落实。
米乐体育 农业农村局 米乐体育 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周世业;联系电话:88629925)
(此件主动公开)
米乐体育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决策部署,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加快农业“五新”进村入户,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根据闽财农指〔2024〕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打造2个以上(含)集示范展示、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介一批粮食等农业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9项(次)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组织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一批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基层农技队伍素质能力
1.按照全市1/10以上在编农技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异地培训(省级骨干人才培训)的要求,组织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参加省级及以上骨干人才培训。
2.按照全市1/3以上的在编农技人员接受连续不少于5天脱产业务培训的要求,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市级及以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培训班。
(二)加强农业“五新”示范推广
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遴选发布一批年度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以科技示范基地、示范主体为载体,加强良种良法良机良艺示范展示推广应用。
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如下:
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
2.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技术
3.水稻精量播种技术
4.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改良培肥技术
5.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6.水稻秸秆“机收机耕直接还田”模式
7.胡萝卜水稻旱种轮作提质增效栽培技术
8.水稻全程机械化作业技术
9.甘薯高产栽培技术
(三)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结合我市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设2个以上(含)示范带动效果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五新”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基地要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并按照标准统一竖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原则上,已开展过示范基地建设的农业主体,三年内不再重复建设。市农业农村局要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承建主体签订技术示范协议,明确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验收。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技术示范协议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技术手册、培训班、现场观摩等图文资料归档工作,加强基地运行规范化管理。
(四)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100名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等作为示范主体,将示范主体打造成农业“五新”推广应用的主力军、“永久牌”农技服务队伍,辐射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五)(五)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
充分发挥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的作用,持续提升平台和APP使用率,鼓励引导农技人员、农业专家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指导服务,引导广大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利用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不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
四、资金补助
(一)补助内容及标准
2024年上级下达我市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38万元,根据2024年任务清单、补助内容和标准、绩效目标进行分配,使用补助资金如下:
1.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素质能力补助7万元。主要用于市镇农技人员参加异地培训、集中办班、现场实训、网络培训等所需的学费、教材费、场地费、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讲课费等。
2.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补助24万元。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基地补助8万元,主要用于基地标牌制作,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每个基地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观摩培训4次以上。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或全生物降解地膜等试验示范工作。
3.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万元。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100名,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示范主体的遴选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能够实实在在长期务农,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种植水平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
4.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1万元。用于开通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提供三新农期刊、三新农图书、三新农视频等材料,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
5.其他费用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6.项目资金可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遴选程序及补助方式
1.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的遴选均由各乡镇政府推荐,市农业农村局遴选确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2.补助方式
(1)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通过后拨付补助经费。
(2)示范主体补助方式为市农业农村局集中采购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发放给遴选确定的示范主体。
五、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1.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强化沟通协调,切实做好落实。
2.充分挖掘项目组织实施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充分利用各种报送渠道和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推介宣传,扩大影响成效,为项目实施营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资金监管
1.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和项目形成的资产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将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等资金补助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按照规定的补助内容和补助标准列支,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基础性农业科研,不得用于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三)绩效管理
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要求,制定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1:米乐体育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并依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紧扣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成效、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支撑主导产业发展实效,加强项目管理,加强任务进展情况调度,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六、其他事项
《方案》自2024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米乐体育 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米乐体育 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
2.《2024年米乐体育 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3.《2024年米乐体育 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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