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泉州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和省应急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通知》(闽应急〔2022〕128号)以及《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泉委〔2024〕1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2024〕4号)要求,在总结提升2023年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构建管用实用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以党建为引领,增强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现代化治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党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着力打通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多头管理、各自为战的“中梗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2024年,我市决定在宝盖镇、灵秀镇建设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各自延伸1个村(社区)开展“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谋划全面统筹协调基层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核心带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依靠基层、就地赋能、就地整合、就地编组等方式,充分整合基层现有力量以及发动基层各方力量,探索构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科学高效的“三项标准化”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即“基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体系、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体系、基层应急救援标准化体系”,并结合“五个一百”安全应急保障提升工程和村(社区)“党建+网格+应急管理”工作,以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为工作轴心,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合理分解,防灾减灾力量相对集中,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充分聚集,推动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闭环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切实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穿透到基层的“最后一米”,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建设内容
按照“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实时化响应、常态化运行”的总体建设目标,采用“同步布置、同步推进、同步验收、同步考核”原则,建成“八个有”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即:“有一个承担应急管理职责的工作机构,有一套标准化运行的工作机制,有一个全时段运行的应急指挥和通信保障平台,有一套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预案响应制度,有一支常备常训的综合救援队伍,有一支依法履行安全综合执法职能的队伍,有一个管理规范的应急物资综合储备仓库,有一个便民体验的安全警示宣教场所”(以下简称“八个有”)。建成“五个有”村(社区)“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即:“有网格管理体系、有应急服务点、有应急救援队伍、有避灾安置场所、有宣传警示教育平台”。
三、保障措施
建设资金按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2024〕4号)要求,主要由县米乐体育
级财政承担,泉州市级给予适当补助。严格遵循“利旧、整合、优化、提升”原则,每个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资金约50万元,用于场地、物资、设备及人员等经费保障。每个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应设置不少于6个专兼职岗位(专职岗位不少于2个)。
四、工作步骤
全市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和村(社区)“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工作时间为2024年2月底-2024年12月底,初步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研部署阶段(2024年2月底-2024年3月底)
1.确定名单,细化方案。出台本市工作方案,明确将宝盖镇、灵秀镇建设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有关镇、村要结合市里工作方案进一步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开展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内容、工作步骤、完成时限、相关责任和保障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2.部署推动,明确分工。建设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规划设计、筹建,分管领导具体实施,要召开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工作目标,要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动员部署,对相关场地、设施建设标准等工作任务进行具体解读培训。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4年4月初-2024年9月底)
1.场地建设,库室整合。结合辖区的实际开展应急管理站场地建设,在保证功能完整的基础上按照充分利旧的原则,尽量整合现有场所和设施设备,避免重复建设。可以采取集中管理、分散储备等方式,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功能的物资器材库室,做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建设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精神,注重应急管理体系梳理,尽量整合现有场所和设施设备,不铺张浪费,不搞“面子”装修工程,避免重复建设。
2.设备配备和安装调试。包括每个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至少配备一部卫星电话,一套双向可视化可通话的视频会议系统及硬件配套,一套应急广播系统等。
3.值班制度完善和信息系统整合。推动乡镇(街道)完成政务值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四合一”应急值班工作机制,实现应急值班与政务值班有机融合不脱钩,信息报送同步同口径,并同步整合相关业务系统,开展相关业务系统操作人员业务培训。
4.强化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推动乡镇(街道)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和<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参考>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231号)要求,区分沿海与山地实际,并指导所属村(社区),明确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提升应急预案制修订质量水平,优化基层应对工作的组织分工、处置流程与具体措施,提高基层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
5.充实人员队伍。充分整合乡镇(街道)关于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执法、防灾减灾、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等职能的相关人员,在确保不少于6个专兼职岗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一支“专兼融合”、“一岗多能”、“灵活管用”的基层应急管理团队。根据辖区人口数量、经济规模、灾害事故特点、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探索建立“统一指挥”、“一专多能”、“一队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应急管理站职能实体化运作。
6.完善管理和试运行。全面推动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实体化试运行,做到安全监管和执法依法履责,监测预警系统全勤值守,避灾点、装备物资仓库规范管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常态值班备勤,安全警示宣教场所定期组织活动和维护保养。
(三)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10月初-2024年12月底)
1.组织验收。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村(社区)“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建设和运行效果进行综合验收。
2.总结经验。把综合验收成效好的应急管理站进一步打造成全市标杆乡镇(街道)、标杆村(社区),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优化完善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机制,并强化成果运用,为下阶段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村(社区)“党建+网格+应急管理”管理点全面建设工作奠定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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