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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4年度医共体各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及工资总额核定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5-09-01 17:08 浏览量:
 市医院(市总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米乐体育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米乐体育市公立医院及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狮卫健〔2024〕37号)、《米乐体育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米乐体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狮卫健〔2024〕38号)、《米乐体育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米乐体育公立医院202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狮卫健〔2024〕39号)及《米乐体育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米乐体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狮卫健〔2024〕40号)等文件精神,确定2024年度我市医共体各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及工资总额核定结果(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2),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结果应用:

1.请各单位按照相关申报程序提出2024年度工资总额申请,并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报市卫健局备案。同时,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应建立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2.请三家市级公立医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班子成员薪酬分配核算,核算结果报市卫健局备案。

 

附件:1.市级公立医院2024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及工资总额核定结果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及

工资总额核定结果

    

 

米乐体育卫生健康局     米乐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米乐体育财政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市级公立医院2024年度综合目标

绩效考核及工资总额核定结果

 

序号

考核对象

考核得分

考核等次

工资总额(万元)

1

市医院

(总医院)

75.68分

良好

20325

2

市妇幼保健院

70.86分

合格

5882

3

市中医院

84.31分

良好

/

备注: 市中医院2024年财务尚未独立核算,仍由市医院(总医院)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进行内部分配。

 

 

 

 

 

 

 

 

附件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度综合目标

绩效考核及工资总额核定结果

 

序号

考核对象

考核得分

考核等次

工资总额(万元)

1

凤里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84.20分

良好

927

2

湖滨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91.57分

优秀

1348

3

灵秀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82.49分

良好

682

4

宝盖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83.98分

良好

892

5

蚶江镇卫生院

86.95分

良好

1082

6

永宁镇卫生院

86.88分

良好

770

7

祥芝镇卫生院

88.08分

良好

763

8

鸿山镇卫生院

81.37分

良好

539

9

锦尚镇卫生院

91.64分

优秀

673

米乐体育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9日印发

C:\fakepath\关于确定2024年度医共体各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及工资总额核定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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